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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单位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理(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admin6天前74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工伤单位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但还不能鉴定伤残怎么办

。先不要离职。没做伤残等级鉴定(只要涉及骨折,一般最轻也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会有以下几个影响:

1、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你再去医院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给你报销,单位也不会管,只有你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2、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就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是在你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后,单位只要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给你这笔钱(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3000元/月,那这21000元钱你就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3、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2个月=11214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4、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3个月=16821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因此,你必须抓紧时间,按以下步骤操作:(1)让单位给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2)鉴定结论出来后,让单位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这样可以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了(给你一个存折,钱打到折子里)。(3)把手头的工伤医疗费让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报销了(拿到报销款的话3-4个月左右)。(4)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你去新单位报到。

二、受工伤后,老板不配合做工伤认定,可以到安监局报案吗

1、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比如:事故发生时,目击者的证词证言并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等材料,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需要受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3、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6、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8、(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9、(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0、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后单位不安排工作我该怎么办

你好,工伤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经过治疗后能够正常工作,单位不给安排工作又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四、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但用人单位不给盖章签字,该怎么办

1、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3、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应由交警队勘察取证后,做出肇事者与受害人分别应付全部责任、部分责任和不负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4、受害者在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的同时,可以依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这个申请既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受害人自己申请。

6、因此,单位负责人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名盖章,并不能成为无法作工伤认定的根本障碍。

7、至于“劳动局现在叫受害者找三两个证人证明是下班途中发生的”做法,并无不当,如果受害者已经经过交警的事故认定,认定书就是直接证据,但假如没有经过交警处理,那么找出见证人证明你确系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到伤害,是十分关键和必要的。综上,单位肯定不想承担责任,不肯为你做工伤认定,那么你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8、单位既不申请做工伤鉴定,又不按照“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规定执行,就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劳动争议,受害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单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受害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五、1,工伤认定一定要单位证明吗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需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其他资料由员工本人提供,如:员工病例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六、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后,厂里不给办理伤残鉴定手续或不同意鉴定,该怎么办才好谢谢各位帮忙给个建议

工伤认定,表示劳动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属于工伤,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号令)规定,你自己可以单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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