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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伤认定书以后还要做什么(下一步该怎么做)

admin5天前829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收到工伤认定书以后还要做什么和本人工伤认定书已拿到手,下一步该怎么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收到工伤认定书以后还要做什么以及本人工伤认定书已拿到手,下一步该怎么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伤残鉴定之后伤者还要做什么
  2.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3. 做完伤残鉴定以后,还要本人去有关单位吗
  4. 本人工伤认定书已拿到手,下一步该怎么做
  5. 做了工伤鉴定后就要上班,还是等结果下来去上班
  6. 发生工伤单位开据了工伤证明还要工伤认定吗
  7.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是否能休息了

伤残鉴定之后伤者还要做什么

首选,会做伤残鉴定,说明确实伤的比较严重了,一般受伤没什么问题都不会去做什么鉴定,因为做这些需要的资料、手续、时间等都是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既然选择做了伤残鉴定,接下来要做的当然是拿着鉴定报告,和事主、单位、责任人主张残疾赔偿金。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有《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如果需要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按人身损害向第三人索赔,还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工伤理赔,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进行司法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做完伤残鉴定以后,还要本人去有关单位吗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要本人到鉴定部门进行检查。

工伤伤残鉴定按现行的规定费用为350元,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鉴定费用的,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的。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的。

本人工伤认定书已拿到手,下一步该怎么做

已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下。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做了工伤鉴定后就要上班,还是等结果下来去上班

停工留薪时间以医生根据伤者的伤情开具的病假条为准,一般在12个月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是不能超过12个月。伤者在公司不能做重活,就申请安排轻松一点的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发生工伤单位开据了工伤证明还要工伤认定吗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需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其他资料由员工本人提供,如:员工病例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是否能休息了

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只能证明属于工伤。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要进行治疗,待治疗结束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下了之后若伤残等级是1至4级的就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直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工伤生活费,若还须治疗或配备伤残器械的则按规定由社保基金支付,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金。若鉴定为伤残5至6级的根据个人情况,可直接退出工作岗位也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继续上班。若鉴定为7至10级伤残,则要继续工作,视个人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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