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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有什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有什么类型)

admin3个月前720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有基本信息,设备信息,账户信息,隐私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网络行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立案标准是,出售行踪轨迹信息用于犯罪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等。

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有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有:

  1.基本信息。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时甚至会包括婚姻、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收入等相对隐私的个人基本信息。

  2.设备信息。

  3.账户信息。主要包括网银帐号、第三方支付帐号,社交帐号和重要邮箱帐号等。

  4.隐私信息。主要包括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

  5.社会关系信息。这主要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6.网络行为信息。

二、

最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立案标准

  最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立案标准有: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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