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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方法(农村地界纠纷的解决方法)

admin3个月前48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方法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农村地界纠纷的解决方法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宅基地历史纠纷最佳解决方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土地霸占该找谁解决

农村种地遇上了村霸强占耕地,是件很闹心的事,很多地方都有这种事,他采取每年逼进的方法年年占居,这类似情况均属民事问题,在法律上多用调解的方法处理,你首先找村委或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是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均可。不过如出现带有黑恶势力恶意强占的行为,而且数量之多,影响之大,应直接诉讼到当地法院,请求法院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的具体条款依法处置。

三、农村自留地权属纠纷如何解决

1、农村自留地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从当初分配土地的政策上来看,农村自留地的规定最早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后期逐步纳入法律的规定,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等都对农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定。

2、《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由此可见,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让农户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4、当初分配自留地与承包地的主要区别是自留地不征收农业税,当然,随着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现在承包地也取消了农业税。

5、从法律性质上讲,农村自留地等同于承包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户使用的宅基地也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但对农户使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发过任何使用证书,导致农户之间一旦因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只能找人民政府确权处理。

四、2023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权属争议。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调解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调解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村民与村组织、村民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调解。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若分歧较大,不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行政调解处理的,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

行政调解是行政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行政调解的土地权属纠纷,不得申请政府确权。

村民与村组织或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

注意:土地权属纠纷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政府的行政处理是人民法院受理土地权属纠纷的先决条件。

若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请行政复议或在3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好了,关于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方法和农村地界纠纷的解决方法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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