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即双方当事人经协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或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当事人选择支付违约金,则根据损失方的损失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一、
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
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利息的可以吗?
违约金与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借款利息的30%,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违约金在性质上属当事人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事先约定,就违约金来说,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性质。旨在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
三、
法律上哪些情形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情况下不承担违约责任:
1. 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来说,不可抗力独立于人的意志和行为,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很多,一般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此外,对于不可抗力的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当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时,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将有关机关确认的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提交给债权人。
2. 债权人的过错导致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其他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债务人可以免除标的物的自然损失。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运输合同中。二是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