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交通事故已经结案又起诉了和车祸处理完了对方又起诉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结案后又出现问题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结案后能否还能要求赔偿要看出现什么问题,有些问题是可以要求再赔偿的,比如病情恶化或者发现在审理过程中有重大瑕疵,否则结案后是不能再要求赔偿的。
二、案件结案了又被起诉怎么办
应该是人家又上诉了,所以要接受吧!
三、交通事故结案两年了,还能上诉吗
1、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如若过了十五日上诉期,则判决生效,该案审结,不可以再次提出上诉。
2、民事案件,如果已经审判或者调解出具的法律文书,并且已经执行的话,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四、交通事故结案多久后起诉无效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五、结案了可否再起诉
1、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有权依照上诉程序决定是否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或者向上一级法院或对等的仲裁庭提请再审或者覆核
2、因此,即使一审判决已经做出了,当事人还是可以通过上诉等方式再次提起诉讼
3、如果当事人想再次起诉,需要寻找合适的法律渠道,并且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确保能够提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并能够站得住脚
六、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过了几年后病情恶化,还能再次起诉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第一次诉讼解决的是一审辩论终结前发生的医药费用,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5、只是如果间隔时间过长,在开庭以后,对方当事人有可能申请作几年前的事故与现治疗病情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
七、结案好几年的官司还能从新起诉吗
一般不可以,而就你所提的情况,应该不予立案;但是既然已经受理了,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说明对方不能提起诉讼的理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如果争议标的较大的话建议你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