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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刑事追诉时效规定(刑事犯罪追诉时效规定)

admin7天前78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最新的刑事追诉时效规定,以及刑事犯罪追诉时效规定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怎么处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追诉期内犯罪嫌疑人又犯新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进行计算。

2、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2023新法典对刑事诉讼时效的解释

民法典对刑事诉讼时效不作规定,刑法对刑事追诉作了规定。

三、在中国,刑事案件如果一直没有被侦破,时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侦破的期限,只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关于最新的刑事追诉时效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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