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上海市政动迁怎么补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市农村集中居住补偿标准
1、农村集中居住补偿主要标准为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上海市商品房动迁政策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上海市商品房动迁政策和市政动迁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任何动迁,都是一样的政策,没有什么商品房动迁和市政动迁有两种政策的说法。
三、上海旧改补偿标准
1、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补偿。
2、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3、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4、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5、具体估价标准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部
6、门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制定。
7、第二十九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9、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凡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的,不另行补偿
四、上海原拆原建补偿标准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关于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