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类型种类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等。
一、
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刑事案件类型有下些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
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为: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三、
刑事可以转为行政吗
找法网提醒,刑事案件可以转为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