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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怎么写(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是什么)

admin1周前821

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相信这是很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

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二、

民法典对法人是怎么规定的

  法人制度是近现代民法上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团体法律人格的赋予,是民法理论最富想象力和技术性的创造。当代社会,法人不仅是民法上的主体,也是社会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教育以及文化传承等众多的公共事业发展和维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是关于法人制度的规定,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民法典根据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共四十五个条文,包含四节内容。

三、

法人能否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

  (一)自诉人首先表现为刑事被害人,这是由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决定的。

  法人是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因为法人也有可能成为受害人的。

  (二)被害人的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有权提起自诉。这时的近亲属也属于自诉人的范畴,但它是一种特殊的刑事自诉主体。近亲属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成为自诉人,这个特殊条件就是被害人死亡。

  (三)法定代理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提起自诉。但需界明确其法律地位,法定代理人只是一个诉讼参与人,而非当事人,这已由刑事诉讼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综上,法人是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更好地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法人原告给法院的材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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