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应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股东与董事会区别主要体现在产生方式不同、职权不同等方面。
一、
公司董事会应承担哪些职责
公司董事会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
股东与董事会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2.法律地位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3.职权不同:
股东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监、对公司合并、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4.表决方式不同: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三、
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
董事会董事一般由选举产生。股东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经民主选举而产生。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