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还有赔偿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工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还有赔偿吗和工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根据这名职工的工龄来计算的,或者是直接和单位协商一个金额作为补偿的。
二、无固定期工伤职工自己辞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了吗
1、无论辞职与否都应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员工出现工伤治愈后仍继续上班,公司还有补偿伤残就业补助吗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第三十七条(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才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继续上班,就没有了。
四、工伤赔偿还没下来能领失业金吗
1、工伤赔偿金和失业保险金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并存的,例如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可以同时申领失业金。
2、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五、发生工伤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怎么赔偿
1、工伤评上了9级伤残,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报销医疗费用和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如下: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工伤后可以正常上班突然提出辞职要求工伤赔偿可以吗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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