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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解释第14条(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admin2个月前12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著作权纠纷解释第14条的问题,以及和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如何证明属于自己的著作权

申请著作权登记可以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

2、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1、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2、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二、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1、我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新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0年颁布,1991年6月1日实施。

2、目前,我国现行的版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1993年我国同时加入两个国际版权公约组织:《伯尔尼公约》(1886年颁布,到1999年有134个成员国)和《世界版权公约》(1952年颁布)。管理著作权的国际性组织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该组织1970建立,目前有172成员国。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布了涉及因特网的两个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我国尚未加入这两个条约。2001年11月10日23时20分,中国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三、2023著作权法司法解释

1、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2、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3、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6、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8、第五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9、第六条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0、第七条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著作权纠纷解释第14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著作权纠纷解释第14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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