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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admin3个月前180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劳务和劳工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当劳务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其外在表现形式与劳动关系非常相似,从表象上看都是自然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一方支付报酬。因此,对二者进行区分时,不能只单纯从表现形式去判断。那么如何判断呢?详细看下文。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在哪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者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者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二、什么是劳动者的关系

一、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了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提供劳动力布另一方用于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面存在,而不是劳动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动务关系的本质特征。

2、劳动关系是一种具有显著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者要成为所在单位的成员,具有隶属性,而劳务关系当事人双方是无组织从属性。

3、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本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

三、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的区别

1、定义不同劳务用工是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一种用工关系。而劳动用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2、承担经营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在劳务用工中,劳务提供方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对其行为的后果应该依法自行承担。而劳动用工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其工作行为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3、录用程序不同劳务用工的录用程序相对简单,有使用劳务工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量的需要自行安排,也不建立长期档案。而劳动用工的录用相对程序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长期个人档案。

4、报酬待遇有所不同在劳务用工中,由于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因此劳务报酬的数额,主要根据市场劳务价格以及市场劳务供求关系确定。而劳动用工中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最终数额主要依据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确定。

OK,关于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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