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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要经过商务部(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

admin4个月前389

大家好,关于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要经过商务部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程序

关于这个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决策撤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撤资,并进行内部审议和讨论。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撤资事项进行讨论和决议,并制定相关决议文件。

3.通知相关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如商务部、税务局等)提交撤资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4.完成清算程序: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进行清算程序,包括处理资产、清偿债务、结算税务等。

5.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完成清算程序后,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6.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如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撤资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在撤资前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确保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撤资程序。

二、外商投资流程

1、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外投资者在向政府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之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对项目进行核准。

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可按国家规定将《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有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材料直接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2、名称核准登记,《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向工商部门申请对拟设立的企业核准名称。

3、报批企业合同、章程,领取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项目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和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或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将合同、章程等有关资料文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商务部门审批。

领取批准证书前,应持商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领取《企业组织机构赋码通知单》。

4、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在领取批准证书后30日内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注:《公司法》规定,公司自批准设立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设立登记。“三资法”规定自领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三资法”的规定。

5、申请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登记

在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到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填制外资企业设立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企业章程及有关文件直接报商务部门审批。其它程序与上述相同。

对违反上述规定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上级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该项目的备案文件之日起30天内予以撤销,其合同、章程无效、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海关不予办理进口手续。

OK,关于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要经过商务部和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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