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需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操作步骤是当事人或者鉴定组提出问题,再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讨论。
一、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需在何时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需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
医疗事故鉴定操作步骤
医疗事故鉴定操作步骤如下:
1.医患双方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提问;
3.专家鉴定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鉴定组形成鉴定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三、
医疗事故鉴定后能否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医疗事故鉴定后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与院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赔偿之诉。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及证明材料,并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后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