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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的立案条件(拒执罪的立案条件)

admin1周前721

拒执罪立案标准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执行承担的责任、经相关机关审核确定的,予以立案。拒执罪和拒支罪的区别有拒绝的对象不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一、

拒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执罪立案标准是:

  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

二、

如何区分拒执罪和拒支罪

  区分拒执罪和拒支罪的方法是:

  1.犯罪情节不同。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支罪拒绝的是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拒支罪全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支罪拒绝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犯罪主体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拒支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而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个人,而不能是单位。

  3.犯罪客体不同。拒执罪的犯罪对象是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拒支罪的犯罪对象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行为人和被行为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拒支罪的行为人和被行为人之间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拒执罪的行为人和被行为人之间的关系是债主(债权人)和贷款人(债务人)的关系。

三、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主体,必须是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人(不包括这些人的亲属,但亲属可构成共犯);

  2.行为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不应以拒执罪论处。其次,行为人在行立案之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应以拒执罪论处;

  4.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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