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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加班怎样处理这个问题的问题呢(一般公司加班怎样处理这个问题的问题有哪些)

admin1周前641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该合理合法,并经过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一、

一般公司加班怎样处理这个问题的问题

  一般公司加班处理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及工行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及工行同意;

  2.必须是由于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

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追索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是劳动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考勤制度的,可以按照单位考勤制度的规定记录加班考勤,复制一份自己留存;也可以采用录音书面报告签字等形式将加班证据固定下来。

三、

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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