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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几种(刑事案件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admin1周前700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法院立案之后,是会有相关的法律文书给被告的,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那么你知道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二、

送达方式

  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六种: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有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如果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是调解而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三、

送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送达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一共是有六种,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相应的送达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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