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安徽省醉驾2020年新规放宽和辽宁醉驾新规放宽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徽省醉驾缓刑标准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二、2023年安徽省醉驾量刑指导意见
1、安徽2021年醉驾一般会被判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考取。
2、醉驾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5、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6、二、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8、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由于我国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都要进行政审工作,2012年5月1日,醉酒驾驶行为列入刑法处罚范围,届时被政审人及其近亲属一旦因为酒驾被判处拘役(即已经触犯刑法),将对被政审人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三、安徽醉驾160免于刑事处罚标准
1、一般情况下,醉驾160不可以免除处罚。
2、但驾驶员未满十八周岁,且未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可以考虑免除处罚。如果醉驾160是为了见义勇为,属于立功,可能也会免于刑事处罚。
四、安徽醉驾150可以免于起诉吗
醉驾150不能免于起诉,醉驾是交通违法行为,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违法必被追究,必须经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认定犯罪的量刑。
五、2023年安徽省醉驾不起诉标准
1、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醉驾”刑事案件量刑工作指引》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指引第三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3、(一)血液酒精含量未达到130毫克/100毫升的;
4、(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0毫克/100毫升以上,尚未达到150毫克/100毫升,系短距离挪动车位、非因检查原因自动停止驾驶、隔夜醉驾等情形的。
5、对于具有紧急就医、见义勇为等特殊情形,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从宽把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六、2023安徽统一醉驾不起诉标准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醉驾可以免于定罪的处罚或者是免于刑事的处罚,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的含量,即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是可以免于定罪的处罚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属于情节轻微的有,包括体内酒精的含量没有高于醉驾的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的行为、认罪态度比较好等情形。
七、安徽淮南醉驾免于起诉的最新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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