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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标准规定(销售侵权商品商家是否构成犯罪)

admin7天前853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标准规定和销售侵权商品商家是否构成犯罪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标准规定以及销售侵权商品商家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轻伤赔偿标准2023年

1、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轻伤赔偿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对于医疗费的问题,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6、对于误工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8、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轻伤赔偿标准对于护理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0、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1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2、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3、对于交通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4、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6、对于营养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7、对于残疾赔偿金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8、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9、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顾客要求赔付,如何应对

1、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和第三人。

3、生产者和销售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内部追偿(《侵权法》

4、(1)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5、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6、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7、(2)生产者的责任:无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8、)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10、(3)销售者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11、)①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简述生产者与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原则上生产者与销售者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以下是该法第五章产品责任:

2、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6、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7、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8、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9、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10、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1、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四、民法典2023商标侵权新规

民法典不管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由商标法调整。侵犯商标权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二、被侵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好了,关于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标准规定和销售侵权商品商家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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