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应当搜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感情破裂一般是指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吸毒或者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
一、
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找法网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不同意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
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的时间取决于适用的程序以及是否有上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
不同意离婚的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不同意离婚的被告不出庭的处理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此时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