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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在哪(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admin3个月前705

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的资格、主体间的关系以及主体的待遇等方面的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等。

一、

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为: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

  5.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二、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签约资格;

  2.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3.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4.以及双方约定的内容真实合法;

  5.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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