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税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二十七条赔偿标准
1、劳动法第2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3倍社会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工龄三十年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双倍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照一年一个月,6个月到不满1年计算1个月,6个月以下计算半个月。30年工龄就是30个月,双倍工龄工资刚好60个月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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