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醉驾小故事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醉驾是什么案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醉驾起诉书从轻处理是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说在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提到的从轻处理意见吧?如果是的话,这是在你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你在检察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前提下,检察院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时候的量刑建议,当然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纳量刑建议,但是你无悔改之意,则会是从重处罚的!
二、2023醉驾初犯无事故咋处理
1、醉驾,一般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2、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6、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7、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8、(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9、(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10、(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11、(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12、(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13、(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14、(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15、(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2023浙江醉驾标准司法解释
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驾驶汽车资格);
(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5、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浙江省当地的司法机关,只是在现有的醉酒驾驶的一些法律制度上,对于某些比较模糊的条款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释,有些也是结合公安机关在侦办醉驾案件当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临时进行补充的。比如在抽血的过程中逃跑的,这都是直接按照醉驾立案侦查的。
OK,关于醉驾小故事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和醉驾是什么案件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