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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严重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新司法解释)

admin1周前80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的;客观要件是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公共安全。

一、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什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

犯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处罚?

  犯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这样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找法网提醒您,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可以缓刑吗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符合条件的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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