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富士康中的员工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1、受《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2、依照公司规章制度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取得薪酬及奖励的权利。
3、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享有国家及企业规定的各类福利(如社会保险、各种补助、各类假期等)。
4、受双方正式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保护的权利。
5、参加公司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权利。员工的基本义务: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用工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2、向公司如实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个人基本资料的义务。3、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4、完成公司及其上级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管理,定期接受公司工作考评的义务。5、认同特佳公司文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的义务。
6、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了缴费职工个人具有的权利:(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2)拥有知情权。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在发现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3)享有监督举报权。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4)享有申请仲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义务的承担情况发生纠纷时,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给付标准、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於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於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麽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1,劳动者的权利(1)含义: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2)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劳动者的义务(1)含义: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2)内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
三、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1、有义务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学习作业任务,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
2、有义务遵守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有义务维护国家、民族及学校的尊严;
4、有义务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和利益;
5、有义务缴纳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
6、有义务承担本人经手的工作、文件签署、财务收支及言论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
7、有义务承担因自己的过错、失误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损失;
8、有义务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严、安全、隐私及财产;
9、有义务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
10、有义务保守学校保密、机密及绝密的文件、图文信息及谈话内容不外传;
11、有义务接受军事国防教育和训练;
12、有义务检举不正当的违法违纪行为;
13、有义务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学进行年度评议;
14、有权利拒绝参与或执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或不道德的行为;
15、有权利对学校教学计划提出异议或合理化建议;
18、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个人财产及隐私不受他人侵犯;
19、在教职员工不作为的情况下,有权利向更高级领导反映情况;
20、有权利对处分处罚决定提出申辩、申诉;
21、有权利参加各项体育锻炼、各类竞赛活动;
22、男女学生的权利享有公平平等待遇;
23、有权利享受学校规定的医疗卫生补贴;
24、有权利分享学校、院系或班级的集体荣誉或奖励成果;
25、有权利向学校或学工处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组织;
26、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27、有权自由选择就业工作单位;
28、有权利依法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29、有知情权(指对涉及自己权益的文件信息、行为举措的知情权利)。
四、《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权利和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和选择职业权利;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在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有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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