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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还可以独立存在吗(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还能存在吗)

admin7天前82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还可以独立存在吗的一些知识点,和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还能存在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分公司注销的帐务处理
  2. 1个法人有两个公司怎样合并成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情势
  3. 被执行人的分公司注消了,但有老板的;电话和总公司地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4. 如何注销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5. 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还能存在吗
  6. 个人的公司注销后工会也得注销吧
  7. 总公司变更后 分公司是否继续经营

分公司注销的帐务处理

一、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三、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

1个法人有两个公司怎样合并成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情势

从法律角度上讲,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关于“分公司的合并”,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注销后,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所以,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合同较为简单。但是最麻烦的是税务机关的合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非独立法人,但是地方的税务登记往往是按独立法人办理的,即以独立法人的核算纳税的,所以最大阻力是来自税务机关,要求其出具完税证明就行。各地的税务机关为了多纳税,注销一个分公司,就断了他一个财路,影响到财政收入,以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困难。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最后,我建议询问工商局具体的注销分公司的流程,各地的流程与材料可能有一些出入,按照工商局提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注销分公司即可。以上回答供参考!!!!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被执行人的分公司注消了,但有老板的;电话和总公司地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总公司。其原因如下:

首先,在我国法律中,分公司并不会独立的法人,二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应支付的赔偿款等责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因此,分公司即便是被注销了,并不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法律链接:《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其次,分公司的老板仅仅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其代表分公司作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因此,对分公司老板个人不应执行,分公司的老板跑不跑,是不是老赖,并不对分公司欠款的偿还有多大影响。除非分公司老板在所欠债务中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并经法院判决。这时,才可以去执行分公司的老板个人。

法律链接:《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三,现在公司的基本注册信息是可以查到的。因此,只要有生效判决,你可以作为执行申请人,将注销分公司的总公司列为偿还欠债的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判决中没有总公司的名称,要走一个增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程序;二是强制执行申请一般要要向第一审法院,也就是第一次审理你案件的法院提出。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何注销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成立至今的记账凭证、开业至今的财务报表等等材料;

3、其他材料,如注销会决议等。当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开始办理注销登记流程:1、带上税务相关材料,前往税务注销登记,顺利取得清税证明。2、当企业取得清税证明后,就可以在当地纸媒上登报公示,一般公示期为45天;3、当公示期无存在异议的话,申请者就可以前往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4、当完成税务以及工商注销登记后,申请者就可以办理企业对公账户等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注销登记。因此,你可以先办理税务以及工商登记后,再来办理账户注销即可。

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还能存在吗

注销了总公司后,分公司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都注销了,一个没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肯定也不能独立存在。

个人的公司注销后工会也得注销吧

公司注销后,其工会是不会自动注销的。公司注销要走一定的流程程序,而工会也是独立法人,也要走一定的注销程序。公司注销手续完成后,需要继续办理工会的注销手续。工会和公司不会自动联动注销,因为他们不是一个系统。公司归属工商管理。工会归属上级工会管理。他们没有联动机制。

总公司变更后 分公司是否继续经营

当然。

总公司变更,比如变更法人、变更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等,都不影响分公司的经营。

分公司需要办理注册手续,它的经营和总公司有关系,但是在市场质量监督局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如果总公司注销,要先办理分公司注销手续,然后再办理总公司注销手续。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还可以独立存在吗和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还能存在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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