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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处理(什么是犯罪预备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admin5天前457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犯罪预备的处理的一些知识点,和什么是犯罪预备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犯罪预备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2. 警察在犯罪预备阶段不制止,任其发展成犯罪,有啥责任
  3.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4.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为什么要从宽处理
  5. 犯罪预备如何处理
  6. 提前预备犯罪应怎么处理
  7.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
  8.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何认定

什么是犯罪预备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主观上为了犯罪、客观上实行的犯罪预备行为、事实上为着手实施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是行为人一直以外的原因所致。

警察在犯罪预备阶段不制止,任其发展成犯罪,有啥责任

有。构成渎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有如下三条规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六条是规定了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即工作时间内)。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其在非公时间也“应当”履行职责,即表示非公时间履行职责也是一种义务,是“必须”的。

第二十一条即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应当”履行各类法律职责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梁芳律师解析: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答案】:C

C项正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即犯罪预备是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A项错误,甲在犯罪过程中,已经自动放弃犯罪,不属于犯罪预备。BD两项错误,乙和丁都已经实施了犯罪。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为什么要从宽处理

这三种形态都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因此《刑法》规定,对这三种形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对中止犯,没有造成后果的,免于刑事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理

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预备犯应受刑罚处罚。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对法益的侵犯小于既遂犯,故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提前预备犯罪应怎么处理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

一、四者之间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2、责任不同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能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既遂,应负刑事责任。

3、阶段不同

犯罪预备属于前期准备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犯罪既遂是已经完成犯罪。

二、举例说明

张三要杀害F

1、犯罪预备:张三在犯罪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如对F本人进行跟踪,对F的居住地观察,准备罪案工具等。

2、犯罪中止:张三准备杀害F之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是放弃了。

3、犯罪未遂:张三准备杀害F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使犯罪行为继续,被迫放弃犯罪行为,而非主动放弃如被害人高呼救命,有人发现等。

4、犯罪既遂:张三将F杀害,并且逃离了现场。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未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中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预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何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

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对于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相关情况豪侠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构成犯罪中止的,但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是不可以进行犯罪中止的认定并从轻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OK,关于犯罪预备的处理和什么是犯罪预备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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