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起诉方要先预交。另外,诉讼费用是按照借贷合同标的计算的,例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一、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提醒大家,起诉书中是必须明确地写清楚诉讼费的出缴者是谁;如果原告胜诉就会取回垫付的诉讼费。
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民间借贷诉讼费用是按照什么计算的?
民间借贷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计算的。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诉讼费用可以申请减免吗
经济确有困难的,诉讼费用可以申请减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