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被告人必须有辩护人,案子到法院了开庭的时候非得要请辩护人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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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指定辩护,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辩护是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4.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辩护人。
5.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6.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
7.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可以开庭吗
不一定,被告可以自己辩护,请辩护人是为了更好的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为被告辩护。但部分案件,如可能被判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必须要有辩护人,如果家属未请辩护人,法院也会委托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进行辩护。
案子到法院了开庭的时候非得要请辩护人吗
请不请律师,可以征求被告人的意见。
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一直到法院做出判决前都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被告人做无罪或者罪轻辩护,争取最大利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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